纪守法,作风正派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团队合作意识强。
2.有责任心、做事细心、有恒心和毅力,大专及以上学历,有志于从事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,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,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,能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。
3.具有职业指导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心理咨询四级以上从业资格、社会工作者初级以上或相应的任职能力。
4.有从事社会服务或教育工作经验,懂得辅助残疾人就业,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;社会工作、心理学、特殊教育、教育学、人力资源、康复治疗等专业优先。
5.有较强的执行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及有效沟通能力。
6.有较好的学习和工作能力,能独立开展服务工作、独立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7.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综合薪酬3000元以上,周末双休、法定节日假根据国家安排放假,购买五险。
残情要求:肢体、视力、听力、言语1-4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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